近日,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一位钓友就“收获”了冲动的代价。
老王和老李素不相识,均为资深钓鱼爱好者。
某日,一番察地形、观天象、看水流之后,二人先后来到青云谱区某湿地水塘边,各自选好最佳垂钓位置,静静等鱼上钩。
先察觉到异常的是老王,甩杆出去后发现自己的鱼线收不动了,开始以为是鱼吃钩,循鱼线望去,原来自己的鱼钩被不远处老李的鱼钩挂住了。
眼见自己的鱼钩被老李拆出后不假思索地扔进了塘里,老王急眼了,连忙上前与对方争辩,未曾想老王的一番兴师问罪立马被爆脾气的老李怼了回去。
几番对骂后两人拳脚相加动起了手,原本修身养性的钓场变成了拳脚相向的“角斗场”,老王、老李两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经鉴定,老李伤情达轻伤二级。老王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对被害人老李进行了经济赔偿后被依法办理了取保候审。
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至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老王叫悔不迭,对检察官一再表示自己认识到错误,希望能获得从轻处罚。
鉴于本案系因琐事引发,老王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与被害人积极协商赔偿并取得谅解,检察机关就该案召开了公开听证,在充分听取了办案民警、人民监督员以及被害人等各方意见后,检察官最终对老王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