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职。
本院在办理黄某某涉嫌洗钱犯罪时发现,黄某某初中毕业后进入社会,结交了一些不良人员,其监护人忙于工作,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放任黄某某沉迷网络、夜不归宿,并沾染上了毒品,致使黄某某逐渐偏离了正确的人生轨道。
本院即向黄某某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在宣告会上,检察官向黄某某的父亲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分析了前期监护失职问题,讲明了法律规定的家庭教育义务,充分阐明了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作用,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提出要求,责令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并向其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
监护人深刻认识到由于自己监管缺位对孩子造成的严重后果,表示会严格遵守监护令的要求,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同时,在宣告会上,本院联合公安机关对黄某某进行了训诫教育,黄某某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给社会、给家人造成的严重后果,会吸取教训,认真改错。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监护人充分履行监护职责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下一步,本院将秉承“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心,提升督促监护工作质效,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让爱和监管归位,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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