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对胡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代表、受害人家属和犯罪嫌疑人家属参加。

在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是否适用缓刑的法律法规,指出该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的行为虽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是考虑到胡某某既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也是本案的被害人妻子,家中尚有二个未成人孩子和三个老人,其中一个老人患有心脏病,且犯罪嫌疑人真诚悔改,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办理案件不但要考虑到“国法”,亦要兼顾“天理”和“人情”,努力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法律不但有法度,更有温度,因此,本着罪刑法定、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适用缓刑的决定。
侦查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但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在公安阶段便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对检察机关适用缓刑的意见表示认同。
被害人家属表示了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的谅解,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使破碎的家庭能够尽可能的修复。
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围绕整个公开审查会,结合案件事实,经评议同意承办检察官的意见,并对检察机关不枉不纵、规范办案的严谨工作作风表示赞赏。
在听取多方意见后,本院依法对胡某某作出适用缓刑决定。按照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基层办理的“小案”占百分之八十,但每一个“小案”都关系具体当事人的人生、家庭的经济支柱、明天的发展,要当做天大的事去办”。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有力地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同时也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