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真的没有偷他的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支付宝内多了5000块钱,你们要还我清白啊”。
提审时,张三言之凿凿,声泪俱下,是有人蓄意陷害还是转错账的一场乌龙呢,难道他真的是被冤枉了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件回顾
2024年6月28日,李四报案称自己支付宝里的5000元不翼而飞,随之一起消失的还有住在自己家里的网友张三。公安机关调查支付宝资金流向后,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三。原来,张三和李四是网友,6月26日二人第一次线下见面,并相约一起游玩,李四出于好意邀请张三在自己家中小住,6月28日凌晨2时许,张三趁李四熟睡之际,用李四的指纹进行解锁,将李四支付宝里的5000元转入自己支付宝账户内,并连夜逃离李四家中。
案情到这里已经很明了了,但张三依然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张三曾因盗窃被行政处罚和判刑,是个累犯了,他认为只要自己一口咬定钱不是自己转的,司法机关就没有办法给自己定罪。面对讯问,张三开始还故作镇定,但检察官提到,电子支付有严格的支取流程,且其在收款后即用于多笔开销挥霍,还逃避李四追问,非法占有目的明显,最终张三无言以对,和盘托出犯罪过程。2024年11月,本院以盗窃罪对张三提起公诉,同年11月,法院采纳本院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对张三判处有期徒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取不义之财,不索不义之物,贪图小利盗窃他人财物,最终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定要谨慎交友,切勿轻信他人,将自己的财产和人身置于危险之下。
供稿:第一检察部周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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