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经审查发现,2022年2月的某天晚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黄某某在南昌市青山湖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经过昌南快速路,至南昌市青云谱区被交警查获,交警查获时,黄某某向交警出示了一本谢某某的驾驶证,后发现该驾驶证是黄某某捡到的,并将驾驶证上谢某某的照片换成其本人照片。
经鉴定,黄某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71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对黄某某提起公诉。
青云谱检察温馨提示: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上岗,合法开车,是一名“老司机”的基本素质。本案中,黄某某使用变造的驾驶证无证醉驾,既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也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生命无价,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