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助残日的到来,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号召,以实际行动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致力于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我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某大型购物中心步行街盲道存在被占用、破损、加设通道、设计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残障人士出行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经现场核实排查,共梳理出26个点位盲道监管不到位问题,其中盲道被占12处、盲道破损6处、盲道缺漏1处、盲道占用及破损3处、盲道松动及破损4处。我院随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依法守护残疾人出行安全。
无障碍,心连心,关爱残疾人是社会文明的标志。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于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持续保障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
相关参考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供稿:蔡炎庭、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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