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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
时间:2023-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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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

(一)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及担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职责。

(三)对于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

(四)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五)受理单位、个人的控告、申诉和检举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六)负责其它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1、办公室2、政治部3、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4、第二检察部(民事、公益诉讼)5、第三检察部(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管理),另法警大队单列。

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92 人,其中在职人员 40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24 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28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0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 13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洪财办[2020] 44号)精神,全面提高部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3]1号)要求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办案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现将该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应“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健全诉讼工作机制,拓宽公益诉讼案件案件范围。”

为确保我院顺利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提升机关办案效率和水平,完成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检察机关工作要求,特设立该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于检察专用及办公设备采购,以提高检察办案效率;二是用于网络安全等保服务运维费,以保障检察网络安全;三是用于保障检察办案所需的差旅、维修等经费,为确保我院顺利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实施情况:2022年我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45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件,民事行政案件12件,开展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宣传会参与人次2100人次;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公众满意度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当年财政拨款。

2022年年初预算为262.68万元,全年预算数为262.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62.68万元。

当年实际收入为262.68万元实际支出为262.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5.65%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我院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提高办案效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检查工作的满意度。

2项目阶段性目标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少于60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少于6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法律采纳率100%;民事行政案件不少于20件,开展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宣传会参与人次不少于800人次;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案件完成率100%,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提高司法公信建设情况,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满意度不低于9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从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的角度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分析绩效目标达成度及由此展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旨在增强我单位财政项目支出资金的有效利用度,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通过绩效评价,发现该项目在资金使用及业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及措施,进一步保证部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该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是否合规、项目组织实施过程是否规范、项目实施结果是否达到预期。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和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秉承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原则,按照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的绩效逻辑路径,结合“办案经费”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以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20]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产出指标、项目效益指标、项目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设置了相应的评价标准,具体如下(详见绩效自评表):

1)项目决策:占权重22%,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等三个方面。

2)项目过程:占权重18%,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等两个方面。

3)项目产出:占权重38%,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等四个方面。

4)项目效益:占权重22%,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满意度等三个方面。

3、评价方法

紧紧围绕该项目的特点,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采用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现场核查法等进行评价,以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和效果做出全面、准确和客观地评价。

1)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法。通过对项目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预期目标进行分析对比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分析哪些预期目标已经完成(包含全部完成和部分完成),哪些没有完成,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2)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4)现场核查法。现场评价小组与项目实施的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实事求是核查其财务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绩效表现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核实。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我部门此次采用的绩效评价标准为计划标准,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预先制定了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标准。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做好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我部门从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科学制定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等方面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如下:

(1)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我单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2)设置评价指标及标准:按照南昌市政府、市财政局关于绩效管理的相关精神,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设置此次评价指标及标准。

(3)整理项目佐证材料:针对被评价项目,由项目资金使用业务科室收集整理项目立项依据文件、项目申报审批文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支付资料等相关佐证材料。

(4)对比分析完成绩效评价: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绩效评价原则,对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对比分析,完成了部门绩效评价表打分及其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分结果

评价指标

权重

评级分值

本项目得分

项目决策

22%

22

21

项目过程

18%

18

18

项目产出

38%

38

34

项目效益

22%

22

19

综合绩效

100%

100

92

评价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财务核查、实地核查及访谈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2分,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主要结论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为“优”。本项目符合我院职能要求,项目整体达到预计产出效果、社会效益明显满意度较高。项目实施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和制度保障,项目建设能够形成可持续的影响。但该项目仍存在绩效目标合理性、产出数量和社会效益指标未达年度绩效指标值的情况。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7分,实际得分7分。

该项目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209号文件),市、县级财政应当按照相应的保证标准及定额、及时足额将应由本级财政负担的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及本级财政相应分担安排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纳入市、县级政法机关部门预算”,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而设立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该项目的设立和申报,均通过了我院党委会集体决策研究,报财政局批准,项目立项决策和程序规范。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7分。

2、绩效目标7分,实际得分6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

该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单位职能,与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相关,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相对合理,但存在个别指标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不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如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满意度年初绩效指标值为100%。

(2)绩效目标明确性

根据绩效管理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进度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指标明确清晰。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3、资金投入8分,实际得分8分。

该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比较充分,按照计划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基本匹配该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8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12分,实际得分12分。

2022年全年预算数为262.68万元,当年实际收入为262.68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该项目2022年实际支出为262.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2分。

2组织实施6分,实际得分6分。

我院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从项目的设立、申报、审批和实施,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和审批,制度执行有效性较高。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19分,实际得分15分

(1)公益诉讼案件(指标分数6分,实际得分4分):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5件,立案44件,诉前磋商24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共21件。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指标分数4分,实际得分4分):2022年我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件。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3)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宣传会(指标分数4分,实际得分4分):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场,覆盖师生、家长2100余人。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4)民事行政案件(指标分数5分,实际得分3分):2022年我院审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2件。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2、产出质量指标12分,实际得分12分

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法律采纳率(指标分数4分,实际得分4分):2022年我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8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6件,采纳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2)办理案件完成率(指标分数4分,实际得分4分):2022我院受理的各项检察案件,在规定时限内案件办理完成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3)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宣传会效果(指标分数4分,实际得分4分):通过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有效的提高了师生、家长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和举措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3、产出时效指标4分,实际得分4分

检察建议发出后二个月内回复率:2022年我院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33份;加强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的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5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共21件。检察建议均在二个月内得到回复。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4、产出成本指标3分,实际得分3分

该项目当年实际收入为262.68万元,当年实际支出为262.68万元,未超过年度预算。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12分,实际得分9分

1)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指标分数7分,实际得分4分):通过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全力维护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检察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2)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指标分数5分,实际得分5分):2022年我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全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530人;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高度敏锐、警醒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3件4人;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赃挽损295.70万元;坚决斩断伸向群众“钱袋子”的黑手,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25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2、可持续效益指标5分,实际得分5分

司法公信建设情况(指标分数5分,实际得分5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代表委员沟通联络,积极主动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多元化办案协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接受律师等电话网络咨询、当面接待律师110人次、提供阅卷服务109人次,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3、满意度指标5分,实际得分5分

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满意度(指标分数5分,实际得分5分):我院2022年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围绕“一枢纽四中心”的发展定位和“两个大幅提升”的目标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公众满意度。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实施经验、做法

1、立项依据充分,申报程序规范。该项目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209号文件),“市、县级财政应当按照相应的保证标准及定额、及时足额将应由本级财政负担的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及本级财政相应分担安排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纳入市、县级政法机关部门预算”,立项依据充分,严格按照财政局对项目申报的要求,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

2、拨付流程完整,资金使用规范。在资金的拨付中,我院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批和支付,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绩效目标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该项目在年初申报时,存在个别指标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不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如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满意度年初绩效指标值为100%。主要是对项目预算绩效指标值的认识不够深入,导致该指标无法真实考核绩效完成情况。

3、公益诉讼案件和民事行政案件未达年度绩效指标。主要是由于当前社会治理较好,公益诉讼案件减少,同时公益诉讼调查取证的智能化水平不高,使得部分公益诉讼案件难以认定;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行为越来越规范,使得民事行政案件减少。

4、社会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我院依法主动履职能力还不够强,检察为民办实事,便民利民举措还不够多,不够细。

六、有关建议

1、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指标。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置,加强对绩效目标与指标的理解,通过收集上年度相关基准数据,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以科学确定项目绩效指标值的可衡量性。

2、做实做细公益民事案件。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增强公益诉讼随手拍的利用率,同时提升提升大数据的应用水平和调查取证智能化水平;同时,加大《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使行政诉讼深入人心。

3、扎实做好便民利民举措。将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办实事,因地制宜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真正让基层群众通过检察工作享受党的法治红利,感受身边的公平正义。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 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 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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