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了高检院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省检察院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江西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随后,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了《关于建立青云谱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与会单位代表结合各自单位职能就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发挥第三方机制实效等进行了探讨,一致认为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并积极表态将立足自身部门职能,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与其他职能部门共同配合,积极稳妥推进青云谱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
会后,青云谱区检察院张春燕副检察长带队走访区工商联、区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当面认真听取相关单位对《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最终于9月29日联合签订文件。《实施办法》共有五章四十七条,对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方组织的性质和启动、第三方机制的运行等进行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下一步,青云谱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协作,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推动《实施办法》各项工作机制举措落地落实,推动青云谱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体化运营,实现对企业犯罪的诉源治理,助力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行稳致远,为青云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