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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19日在青云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8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我区建设“人文生态慧圃、都市产业新城”的战略定位,坚决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一、聚焦“主引擎”,护航发展精准发力

紧扣发展主题,服务经济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聚焦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精准施策。先后出台《开展“服务发展保障大局,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及《关于服务保障建筑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维护市场秩序入手,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9人,起诉78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7人。从平等保护企业发展入手,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意见和执法司法标准,选择江西建工、深农市场及江西双德集团等辖区重点企业, 开展“阳光驿道”对接企业走访活动。派出院领导为江西长宏集团等民营企业进行法律授课,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检企共建,通过办案为省二建公司挽回并止损近亿元人民币。

严惩刑事犯罪,维护平安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保持对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共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362463人,批准逮捕326417人,不捕334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27740人,起诉458626人,不诉2942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门办案组,开展了扫黑除恶举报宣传周活动,检察长靠前指挥,积极履职,确保办案质量。共批准逮捕恶势力团伙2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18人。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15人。

加强风险评估,重视群访化解。针对近年来涉众型犯罪增多的趋势,我院建立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大对涉众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2531人,其中徽州文化产业园、南昌市和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案金额均达亿元。办案过程中积极应对群访,妥善化解矛盾,坚决防范经济风险转化升级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政治风险。20186月,内蒙古力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百余诉讼参与人到省检察院上访,针对其要求检察机关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信访诉求,我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分管检察长及案件承办人现场接访,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启动重大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依法维护上访人员合法权益。此集体访的妥善处置,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牵住“牛鼻子”,立足职能公正司法

推进品牌特色工作,积蓄内力提升引力。积极推进“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工作,联合区公安分局共同签署文件,明确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案件范围、启动程序、对接方式及职责任务等。向侦查机关的科、所、队指派了12名员额检察官挂点提供法律帮助,召开案件协调会15次,协调案件6件,提前介入侦查3件,顺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将“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和原举报中心电话加以整合,通过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成立了一支由全院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组成的高效运作团队。为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我院建立了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了律师预约接访、刑事申诉案件强制代理等制度。共接收和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70件,受理控告申诉线索19件。

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凝聚合力增添动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8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犯罪案件11人。追捕2人,追诉6人。提出刑事抗诉2件。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共立案办理民行案件8件,其中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均得到回复。加强对刑罚执行工作监督,向法院和司法局各发出1份检察建议,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6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0件。牵头13家行政执法机关会签工作文件,召开联席会议12次,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3次。加强民生检察工作,相继开展生态检察、食药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联合省市检察院在深农市场开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在行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题宣传暨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活动,依法起诉污染环境案件13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44人。成立了公益诉讼办案小组,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并就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继2017年对获取城中村蓄电池水倾倒致环境污染线索作出立案监督后,去年11月,我院已就该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传导压力激发活力。建立完善规范司法的20余项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充分运用市检察院“红、黑榜”案件公布结果,在全面整改、记入个人司法档案的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评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司法不规范行为。加强检察门户网和媒体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共公开法律文书613份,公开案件信息1427条。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接待工作,制作电子卷宗6581515卷,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30次,安排阅卷130次,接待当事人41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先后开展“检察开放日”、“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等,深入社区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以及扶贫帮困等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82月被省综治委评为2017年度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

三、做好“加减法”,深化改革狠抓落实

机构精简提速高效,资源整合做“减法”。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意见,按照精简、务实、效能的要求,将14个内设机构精简整合,设置了13名独任检察官和3个检察官办案组,13名入额检察官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业务岗位工作,入额领导干部按要求亲自办理一定数量案件,共办理各类案件611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28.8%。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高标准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依照构建专业化办案模式要求,实行捕诉一体,推行检察权扁平化运行,检察权运行顺畅高效。

分类管理提质增效,权责清晰做“加法”。改进人员分类管理,明确检察人员职责权限,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结合本院实际,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细则,真正建立起以办案和效率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制度,体现鼓励多办案、办好案的正确导向,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初定、员额检察官套改工资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分配等工作已全部完成。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高标准完成转隶和遗留案件办理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有效衔接,受理监察委移送的案件22,已全部提起公诉并得到法院判决。

四、扎紧“铁篱笆”,从严治检苦练内功

学习入心,用好思想“指挥棒”。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落实,制定了《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实施方案》,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学习例会、检察长上专题党课、诵读红色家书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全体干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严字当头,出好廉政“督战牌”。严格按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体系,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工作推进表,并按要求落实责任。以班子建设为龙头,在细化责任并逐级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对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等重点对象应承担的廉政责任实行量化管理,将学习笔记记录、谈心谈话记录、违纪违规记录等指标进行数值量化,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抓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建工作总要求。

实处着力,打好练兵“组合拳”。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采取检察官导师模式对青年干警进行传、帮、带,鼓励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竞赛活动,以赛代练,以练促优。通过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选聘了24名聘用制人员,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配备达到司改要求,并重点加强聘用人员的业务培训、保密培训,使其尽快胜任工作要求。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尚有不足,主要是:一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存在弱项短板;二是部分员额检察官履职能力需提高、部分检察官助理工作积极性不够;三是聘用人员思想不稳定;四是“两房”建设推进缓慢;五是经费保障缺口较大,等等。对上述问题,我院将高度重视,争取支持,认真加以解决。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落到实处,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到检察工作中,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和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实现我区人文生态慧圃、都市产业新城的发展定位提供更多更好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是服务大局有新作为。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把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开展的“服务发展保障大局,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完善服务保障建筑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创新创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继续做好“阳光驿道”工作,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高度重视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从严从实从细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维稳措施,积极打造“枫桥经验”的青云谱检察特色。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

二是转型发展有新突破。培树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成立专业办案组,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探索开展与行政机关人员交流,借助“外脑”工作。提出精准合理量刑建议,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约束力度,推进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继续扎实试行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危害食药安全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改革创新有新进展。在“精装修”和抓落实上下功夫,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捕诉一体,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抓好单独职务序列评定,补足检察官员额,调动检察官助理积极性,完善聘用制人员录用程序。完善与纪监委衔接协调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打造本院特色工作品牌。

四是队伍建设有新成效。围绕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坚持政治要求从严、思想教育从严、组织建设从严、监督管理从严、法纪整肃从严、责任落实从严。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切实担负起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凝聚思想共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是检务保障有新提升。围绕完善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保障格局,加强检务保障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努力解决经费保障困难和“两房”建设推进缓慢问题。努力实施电子检务、智慧检务工程,高标准完成检察工作网局域网建设。

风清气正聚人心,扬帆奋进正当时。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奋力谱写新时代青云谱新的精彩篇章!

附:《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部分用语注释

1、“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是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推广的检察民生工作品牌。热线实行一号双机24小时运行,秉持“立足检察、服务民生”的宗旨,积极搭建司法为民新平台,致力于听民生、察民间、解民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期待。热线服务内容含受理控告、申诉、提供法律咨询及司法帮助、开展法律宣传、分析社情民意等。

2、公益诉讼:2017627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根据案件类型、复杂难易程度,检察机关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基本办案组织形式。本院3个办案组分别为:职务犯罪和重大疑难复杂办案组、公益诉讼办案组和扫黑除恶办案组。

4、“两房”建设:为适应检察事业长远发展需要,保障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根据上级院的要求,要完成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任务。

5“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得到毛泽东同志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的亲笔批示。枫桥经验至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并发展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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